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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
家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放管结
合并重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实效针对政府性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环节的突出问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包含以下
几类
一市本级政府财政资金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
投资建设且占投资主导地位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采取使用者付
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适当方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建
设运营的市本级项目
三在前两类项目之外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出规
划并提供一定要素保障交由市属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按照市场
化方式自筹资金建设运营的市本级政府间接投资项目
前款所述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各
区市县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参照实施
       第三条原则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
循以下原则
一维护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参与各方责任
       第四条招标人招标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招标人是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者
招标投标结果的使用者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主体对招标过
程和结果负总责招标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直接
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不以他人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标投
标活动而获免责
二全面履行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招标
投标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规定依法规范开展招标活动自觉
抵制各种非法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
三招标人不得将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
方式弄虚作假规避招标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
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干预评标或违规确定中标人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招标
投标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对招标人违背规
定的要求应予拒绝
二不得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政
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
员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
以上投标人的委托
三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投标人或潜在投
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
人合法的权益
四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应当建立
代理业务档案妥善保存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抄
送业主并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
阅时应予提供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其相关
的政策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
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不得随意废标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
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
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
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
第七条投标人投标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
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得提供虚假的投标信用信息
四不得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
中标
五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以其他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三章招标方式与核准
第八条招标范围和标准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
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
额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
导地位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
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国家规定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等工程建设项目
上述三款工程建设项目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
家发改委令第号招标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国
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第九条不招标邀请招标申请可以不招标的情形包括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
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
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
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包括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
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公开招标
具备法定不招标邀请招标条件履行项目不招标邀请招标
方式核准及备案手续时应具体说明不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法定理
由同时提供相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
认定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
或者国家秘密的应按照保密机关的认定要求出具相关文件
其中经成都市政府审定的重大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申请不招标
或邀请招标除符合法定条件外还需提供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
等文件
第十条公开比选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申请比选的招
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相关材料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进行核实并取得书面意见再向发改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申请采用比选方式的申请书内容包括两次招标的过程招标文
件相关条件设置依据原招标事项核准文件两次招标时在指定
媒体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意见由
于招标程序违法招标文件设置条件超出项目本身需求或不符合
法定要求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应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一条招标事项核准实行审批制项目其招标范围招
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同
时核准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先期招标对确需先行开展勘察设计
招标的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可提供项目相关决策材料
报市发改委核准
第十三条承诺制实行承诺制的项目不再单独对其招标
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核准和备案优化为项目办理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进行信用承诺
第十四条打捆招标采取项目投资人选择与工程建设打
捆招标的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依法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规则投资人选择招标资格要求和竞争性条款等内容可以作为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格条件和竞争性条款等内容写入招标文件
并依法保障招标的充分竞争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由招标投
标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其中招标文件的项目投资人选择条款由
招标人依据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自行负责
特许经营权项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办理
第四章进场交易
第十五条交易场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管理的区
市县分中心为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公开交易场所省级下放的
项目市级审批核准备案项目以及中心城区未建立公共资源
交易分中心的区项目原则上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
活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项目管理权限下放的在接受地
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进行其它区市县审批核准备案的
项目原则上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
第十六条进场规则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性工程建设项
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采购等五类交易活
动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全部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投
标活动
鼓励国有企业自主出资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人选择
服务外包与工程无关的设备物资采购等非必须招标交易活动参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交易方式流程限额标准评比办
法监督形式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申报纳入成都市公
共资源交易目录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国有企业有
关监督部门负责派员现场监督
第五章招标文件
第十七条标准模板在国家发布的标准招标文件基础上
各相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招标文件的内容制定本行业招标文件标准模板
第十八条资质招标人应当按照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所
需的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置投
标人资质条件时不得将总承包资质范围中已包含的专业工程作
为招标的附加资质条件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依法设置支
持技术创新低碳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和条件
第十九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
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当符合本次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的
内容从项目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和所处自然环境条件的角
度提出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含中标通
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第二十条否决条款招标文件中应当将否决性废标条
款单列其他条款与该单列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废
标条款为准若招标文件补遗中增加或者删除否决性废标条
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废标条款并
依法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本行业否
决条款设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费率招标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活
动必须在履行设计审查概算审批手续后方能组织实施除采用
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外其他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不得实行费率招标
第六章评标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
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
上的单数其中招标人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
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自主确定是否拟派进入评标委员会
的代表拟派代表应熟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项目经
济技术要求行政监督部门包括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
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被监督项目的评标专家或招标人评标代
表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
第二十三条专家选取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经济技
术评标专家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四川省评标专家库
中专家不能满足评标需要的经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确
认招标人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可从国务院有关
部委或外省区市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国务院有关部
委审批的项目对抽取评标专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专家信用建立成都市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
录公示制度和评标专家违法违规报告制度对参与成都市政府性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出现的不良行为
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记录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审
核后在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网及各级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并同时报送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
会实行评标专家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情节恶劣
的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
第七章评标定标
第二十五条自主选择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政府性投资项目特点及技术质量工期等要求自主确
定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抽签法以及招标投标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抽签法适用于总投资万元以下的
招标项目
第二十六条报价权重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原则上实行
资格后审项目施工设备采购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其
中报价得分权重不得低于
第二十七条信用应用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投标从业单位
信用等级得分不良行为信息等作为投标资格审查评标的重
要依据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根据评标办法分别采取以
下方式应用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分值中应包含信用分值信用
分值占评标总分比例的按总评分确定前三名作为中
标候选人
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先按有效投标价评出前三
名然后以信用等级得分除以投标价格按比值从高到低排名
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采用抽签法的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先随机抽出
三名从业单位以信用等级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中标候选
人信用等级得分相同的再次抽签确定
第二十八条定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性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人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
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招标文件约定规则确定中标人
第八章信息公开
第二十九条内容形式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
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责任主体应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
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
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含补遗
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关键内容
含开标记录被否决投标及原因综合评分单项得分及汇总得
分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
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
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信息公告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生成的有
关信息按照规定方式和格式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除外
第三十条真实公开招标人应确保公开的招标投标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开的信息自觉接受
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招标人未按规定发布公示招标投标
信息的相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
第九章合同履约
第三十一条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条件和价格签订合同合同价应
与中标价一致不得以暂定价和其他不确定价格等形式签订合
同施工总承包中以暂估价列入的部分如果超过招标限额需
按招标投标相关规定进行招标
第三十二条分包凡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禁止分包的专业
分包的工程内容必须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予以约定总承包单位
可以将非主体结构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
单位但必须经项目业主认可
第三十三条转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
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已按更换
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
项目业主及相关责任单位发现中标人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
靠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有
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十章投诉复核
第三十四条投诉受理发改部门负责受理政府性工程建
设项目规避招标招标方式信息公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
查处经信建设交通水务国土农业等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负责受理本行业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事项
的投诉及查处需要对招标投标活动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的
由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后提出建议意见报发改部门进行认
定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为本行业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人的由发改部门受理投诉并查处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太阳集团tcy8722的联系方式依法受理招标投标投诉投
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按规定依法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对不按规定程序时限提出投诉或捏造事实伪造
材料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
督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条复核招标人提出评标复核招标投标管理权
限在区市县的由招标人提出复核申请区市县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部门发改部门出具意见经市发改委报四川省评标专家
委员会同意后开展评标复核工作市本级评标复核项目由市
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意见经市发改委报四川省评标专
家委员会同意后开展评标复核工作
第十一章多方监管
第三十六条监管重点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按照
放管服的总体要求和改革方向优化招标事项事前流程探索
招标文件事后备案管理并着重从以下方面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
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一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
串标骗取中标违法违规评标和定标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
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
二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借牌挂靠行为对超越本企业资
质等级或使用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
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相关监管部门
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挂靠人出借人均予以严肃处理同
时将双方行为记入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第三十七条信息化监管建立完善成都市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系统实现各行业招标文件模板化和辅助电子评标提高信
息化监督水平统一部署运行成都市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系
统和成都市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系统含成都市工程建设招
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平台重点监督招标方案核准信息
发布招标文件制作专家抽取评标定标等重点环节及时纠正
违法违规行为分步实现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
标异地评标公告发布信用信息及履约情况评标复核投诉监
督管理等全流程的电子化通过各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运用信息
化手段自动对可能涉及招投标廉政风险信息向监察部门进行廉
政风险提示预警
第三十八条信用监管全面落实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
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市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
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对招标投标从业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建立招
标投标从业单位履约评价制度政府性投资项目结算后招标人
应在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平台对中标人
项目建设现场管理发包情况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量
变更及合同价格履行情况进行履约评价并公示
第三十九条行政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探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
道加强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强化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
享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探索推行招标投标执法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项目稽察和审计部门要以事中稽察与事后稽察相结合经
常性稽察与专项稽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
全过程监督对重大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进一步规范竣工
决结算审计
第四十条纪律监管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执纪问责刑事
责任追究衔接机制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违
法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招标人项目业主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遵守各项纪律规
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插手干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
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
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严格按
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和行政效能问责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办法适用以往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效期限本办法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日后施行有效期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监委机关成都警备区市级各人民团体各民
主党派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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